11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从实施消费升级计划,满足居民消费新需求;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放心消费;夯实消费基础,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三个方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意见》指出,要实施消费升级计划,满足居民消费新需求。不断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推动旅游与交通、农业等部门融合发展,建立旅游业大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旅游服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出台旅游集散中心、旅居车房车营地建设的奖励政策,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休假;提升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品质。实施一批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等文化场馆改造建设。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互联网+电影”业务创新。培育一批拥有较强实力的网络出版服务企业;扩大体育产品有效供给。推动电竞资源深度整合,打造全国电竞产业发展第一梯队,建设一批现代城市体育综合体、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和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优化医疗健康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健康体检、中医养生保健、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机构。推动城市闲置医疗资源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专科医院、老年康复护理、医养结合机构转型。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向乡村延伸,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增加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放宽养老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发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家政服务提质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家政服务相关的保险产品;推动教育向社会开放。逐步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办学;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实施意见,依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租赁制度;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和电能计量精准化水平。加强汽车产品质量监管,健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新车销售“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各类共享出行模式,建立绿色、节约、社会化的出行消费体系;发展壮大绿色消费。倡导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鼓励节能家电消费升级。创建一批绿色商场,壮大绿色批发市场、绿色电商等流通主体,引导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加快推进5G技术商用。规范网络游戏研发出版运营。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较强实力的数字创新企业;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发展新零售。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合理配置居住小区的健身、文化、养老等服务设施。鼓励传统零售企业由商品销售为主向“商品+服务”转变;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
根据《意见》,我省将不断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放心消费。培育名优消费品牌。引导制定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大力开展教育、体育、金融、电商、新型节能低碳环保产品、有机农产品和高端服务等领域服务认证。分批次部署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完善消费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实现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推动不涉及个人隐私、企业和国家秘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发布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商务领域联合奖惩机制,在直销、药品流通、预付卡等行业或领域建立信用分级监管和执法制度。加强金融领域广告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规范经营,提升金融消费满意度。与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等协作,加强电商消费维权;建立健全重要消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每年重点支持一个城市开展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推进七大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等重要消费品召回制度。
《意见》确定,我省将不断夯实消费基础,提升居民消费能力,采取完善促消费财税支持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推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建立消费部门协同机制等措施切实提升居民消费水平。